电话:400-666-4846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每日资讯

【政策解读】年终奖、补偿金收入有税收优惠,您知道吗?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时间:2025-01-09 作者:瑞金市就业之家 浏览量:

年终一次性奖金、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等“一次性”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,有什么优惠政策您知道吗?让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政策,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,纳税清晰明白。



第一部分:全年一次性奖金


一 、
政策概述



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,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。这意味着,在2027年12月31日前,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。
二 、
计税方式




您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:
1.单独计税:如果您选择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可以单独计算纳税。计算方法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 =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×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。
2.并入综合所得计税:您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。
由于每个人的收入情况和税前扣除、优惠等情况不同,因此并不能直接判断选择哪种计税方式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会更少,纳税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计税方式和计算确定税款。具体操作时,可以登陆个人所得税APP,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计算比较一下,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。
三 、
政策案例




(一)假设小张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180000元,年底取得奖金90000元,没有其他各项扣除的情况下,选择两种计税方法产生的税款分别为:
1.单独计税:
(1)年终奖计税:首先用90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7500元,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,查找7500元对应税率为10%,速算扣除数为210;最后,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,再减去速算扣除数,得到应纳税额。即90000×10%-210=8790元。
(2)综合所得计税:(累计综合所得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=(180000-60000)×10%-2520=9480元
合计应纳税额=8790+9480=18270元
2.合并计税:
应纳税额=(累计综合所得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=(180000+90000-60000)×20%-16920=25080元
根据小张的收入情况,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所需缴纳的税款更少。
(二)如果上述例题中小张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90000元,年底取得奖金45000元,没有其他各项扣除的情况下,又应该如何选择呢?
1.单独计税
(1)年终奖计税:首先用45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750元,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,查找3750元对应税率为10%,速算扣除数为210;最后,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,再减去速算扣除数,得到应纳税额。即45000×10%-210=4290元。
(2)综合所得计税:(累计综合所得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=(90000-60000)×3%=900元
合计应纳税额=4290+900=5190元
2.合并计税:
应纳税额=(累计综合所得收入-累计减除费用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=(90000+45000-60000)×10%-2520=4980元
可见小张的收入情况改变后,选择合并计税方式所需缴纳的税款更少。
四 、
执行期限




请注意,这项优惠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五 、
温馨提示




一个纳税年度内,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“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”。

第二部分: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


一 、
政策概述


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64号),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(包括经济补偿金、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),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,免征个人所得税;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,计算纳税。
二 、
计税方式




1.免征部分: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2.应税部分: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,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,计算纳税。
三 、
政策案例




假设2024年,某公司因增效减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员工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370,000元。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80,000元,那么:
1.确定免税额:80,000元 × 3 = 240,000元(免税部分)。
2.计算应纳税所得额:370,000元 - 240,000元 = 130,000元(应税部分)。
3.确定适用税率:按照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,130,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%,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。
4.计算应纳税额:130,000元 × 10% - 2520元 = 10,480元。
四 、
注意事项




•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原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、地级市(地区、州、盟)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。
•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,无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。
通过以上内容,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利用“一次性”收入优惠政策,让您在享受劳动成果的同时,也能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。

END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客服服务热线
400-666-4846
08:30-17:30
微信公众号
联系我们

Copyright C 2019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怀才当遇人才科技集团 赣ICP备20001974号-1

地址:江西运营中心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VR产业基地4A写字楼6楼 EMAIL:admin@hcdyhr.cn

Powered by 怀才当遇人才科技集团

用微信扫一扫